有句古语叫:“以子之矛,攻子之盾。”
意思是用别人攻击你的利刃,反过来攻击对方,通俗一点讲,就是拿对方的话,来堵对方的嘴。
这句话在唐女士身上得到的应验,她终于被自己的理由反噬,想要挪车,被业主拒绝,怎么证明车是你的?
【资料图】
01
“霸车位”事情的经过很简单。
湖南一小区的业主刘女士买了个车位,由于平时不经常回家,车位一直空着,等她想停车时,发现车位已经被别的车占用。
刘女士的丈夫就给对方打电话,希望车主挪一下,让自己的车能停进去。
这原本是一件很平常的小事,我们小区也经常发生,因为车位实在不够用,晚回家的人,只能临时把车停在一边。
不过大家都遵循一个规则,那就是只要有人打电话,就会及时配合挪车,这样也很少会产生矛盾,大家都能理解。
那位车主不一般,她接到电话后,并没有答应停车,而是反问一句话:“你怎么证明车位是你的?请提供购买车位的合同。”
根据车上留的信息,刘女士得知车主姓唐,心里很窝火,怎么自己买的车位不能用,还需要向一个陌生人证明自己的拥有权?
她不想理对方,而是直接联系物业,希望物业帮助调解。
物业联系唐女士,更奇葩的事情出现了,唐女士坚决要求物业提供买卖车位的合同,工作人员给她看了电脑截图还不行,她必须要看原件。
说到后面,唐女士终于说出了内心的想法,她认为,地下车位属于公共区域,物业没有权利买卖车位,或者要求业主强制购买。
她直接起诉了物业,认为物业侵犯了自己的权益。
02
车位就这样僵持了下来,唐女士始终不肯挪车。
就算刘女士报警,她也理直气壮反驳:“我是这里的业主,我有权利停车,她要么拿出购买车位的合同,要么就别要求我挪车。”
看得出来,唐女士不好惹,问题是,你可以把矛头对准物业,没必要为难刘女士吧。
刘女士花钱买了车位,却无法停车,心里能不窝囊吗?
一气之下,刘女士找人在车位前面,悍了一个铁栏杆。
“我不用了,你的车也别挪了。”
唐女士依然不示弱,她认为自己没有错,车位是自己先占有的,对方没有提供产权证明,就没有权利要求自己挪车。
按着她的逻辑,有网友留言:“我霸占了座位,来人说座位是他的,我要求对方出示车票,见到车票后,又问是不是在正规渠道购买,车厢是公共区域,我也有坐的权利。”
是不是很可笑!如果这样也可以,是不是只要你下手够快,就可以理直气壮侵占别人的权益。
刘女士就算有购买车位的合同,她可以给工作人员看,又凭什么要给你看?随便哪个人占了车位,都用这个理由,要求你证明自己的合法性,那也太累了吧。
事情曝光后,唐女士的身份也扒出,原来她是某地产公司的置业顾问,不过已经离职,公司也迅速跟她撇清关系。
有邻居透露,自己有次不小心,剐蹭到了唐女士的车,被对方骂了一上午,她坚持要自己修车,没办法,赔了5千才算解决问题。
还有同楼的邻居表示,有个刚搬来的业主装修,唐女士就在业主群里大骂,话说得很难听,一看就是很霸道的人。
一个人的性格,可以从点滴细节中看出来,大家的眼睛是雪亮的,唐女士果真不好惹。
03
车位被封,唐女士终于意识到了问题。
她主动发信息给刘女士:“我是车主,已回长沙,麻烦你把墩子卸一下,我要挪车。”
这下轮到刘女士掌握主动权,她回复:“麻烦你提供购买车的合同,要不然怎么证明车是你的?”
干得漂亮!
跟这样的人打交道,讲道理没有用,就得让她品尝一下自己的胡搅蛮缠。
在网上浏览信息时,我发现有一个观点很割裂。
那就是有人坚持认为唐女士没错,理由是:“刘女士丈夫打电话语气凶巴巴,你让挪车就挪车,当然要证明车位的拥有权。”
后半句没有问题,就“语气”这个理由,也太会挑刺了吧。
咋滴,看到自己的车位被人霸占,还得好声好气地去求对方吗?
要知道,人们忙碌一天回家,身体都非常劳累,谁的时间不宝贵?说话时比较直接也很正常,只要他的要求合情合理,对语气有什么好计较的。
一个人说话是否和气,跟自己遇到的人有关,对方明事理,自己就豁达,要是对方不讲理,那跟对方杠到底。
唐女士之所以不愿意挪车,完全是给自己找理由拖延时间,从她的短信可以看出,她身处外地,挪车不方便。
其实她完全可以换一个说法,接到挪车电话后,好好跟刘女士商量,讲一下自己的情况,如果实在没办法挪车,主动补贴一下对方的车位费,相信也不至于闹得那么僵。
唐女士的做法,体现的是内心的傲慢,她太自以为是,到最后,也只能搬石头砸自己的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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