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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快讯:检法合作暖人心 上门庭审显温情

2023-05-09 20:29:42 来源:平安贵阳


(资料图)

“被告人鲍某某,你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是否有异议?是否自愿签署的认罪认罚具结书?......”

近日,观山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潘胜尧与观山湖区人民法院法官李丽来到十公里外的观山湖区金华镇翁井村被告人鲍某某家中进行了一场特殊的庭审。

2022年11月21日,被告人鲍某某醉酒后无证驾驶贵ALL412号普通二轮摩托车沿贵阳市观山湖区奋进路由北往南方向行驶,行驶至奋进路与金悦路交叉口时,与金悦路由东往西由杨某某(13岁)驾驶搭载胡某某(14岁)超速行驶的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鲍某某、杨某某、胡某某3人受伤,胡某某手机受损及上述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观山湖区人民检察院受理该案后了解到,鲍某某发生交通事故后伤情严重、卧床不起,为开展告知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与义务、讯问犯罪嫌疑人、为其办理取保候审、认罪认罚等工作,充分保证鲍某某的合法权益,承办检察官多次往返鲍某某家中。案件提起公诉后,为方便被告人鲍某某参加庭审、为邻里村民开展法治教育,承办检察官与法院承办法官、值班律师经过商议,决定将庭审现场开到鲍某某家中,上门开庭审理此案。

条件有限,但严肃不减。鉴于被告人承认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公诉人综合全案提出了量刑建议,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并对该案当庭宣判。宣判后,被告人鲍某某表示认罪悔罪且服判不上诉。

“因为这个事害了自己害了别人,也给你们添了麻烦,最后还上门来开庭,很感谢你们”。庭审结束后,被告人鲍某某对这样的庭审表示认可。

来源/观山湖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陈萌 责编/曹钦永 审核/李丹 刘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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